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船公司运价规则再调整!ONE将CRD定价机制扩展至欧洲、非洲航线

发布时间:2026-08-04 点击数:1

船公司运价规则再调整!ONE将CRD定价机制扩展至欧洲、非洲航线

日本海洋网联船务有限公司(Ocean Network Express,简称 ONE)宣布,自2026年9月1日起,将在欧洲和非洲始发的所有出口货物中全面实施货物接收日期(Cargo Receiving Date,简称 CRD)定价机制。

 

根据新的操作流程,ONE将根据实际接收货物的日期计算海运费,而不再采用目前依据船舶预计开航日期(Proforma Estimated Departure Date)确定运价的方式。

ONE表示,此项调整将为客户提供更高的运价确定性,并降低因船期调整、船舶延误等因素对运输成本造成的影响。

新的货物接收日期定价机制将适用于:

  • 基本海运费(Basic Ocean Freight)

  • 所有相关附加费(Surcharges)

  • 包括当地费用(Local Charges)在内的各项费用

新定价机制如何运作

1. 集装箱堆场(CY)货物

对于集装箱堆场运输(Container Yard Shipment,CY货),适用运价将根据以下日期确定:

起运港码头或内陆集装箱堆场实际进场(Gate-in)的日期。

也就是说,货物实际进入起运地码头或内陆场站的时间,将作为计算对应运价的依据。


2. 门到门运输(Door Shipment)

对于门到门运输(Door Shipment),ONE将采用:

满载集装箱从工厂或发货设施提取(Collection)的日期

作为确定适用运价的依据。

该日期将以客户提交的:

运输申请订单(Transport Request Order)

中的信息为准。


该货物接收日期定价模式,与ONE目前针对受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(Federal Maritime Commission,FMC)监管航线所采用的定价方式保持一致。

 

 

新规则实施时间

自:2026年9月1日(含)起进港(Gate-in)的货物

将适用于新的:

货物接收日期(Cargo Receiving Date)定价规则

而:2026年9月1日前已经接收的货物

仍将按照现行规则执行,即:

根据首程装船船舶的预计开航日期(Proforma Vessel Departure Date)确定运价。


此次扩展覆盖国家范围

此次调整适用于以下欧洲和非洲国家始发的出口货物:



已采用货物接收日期定价机制的其他市场

ONE目前已经在多个市场实施货物接收日期(CRD)定价规则,包括:

  • 美国
  • 波多黎各
  • 美属萨摩亚
  • 关岛
  • 北马里亚纳群岛

此外,该规则还适用于:

  • 加拿大进出口货物
  • 拉丁美洲东海岸区域内贸易(Intra-Latin America East Coast Scope)
  • 印度出口货物
  • 巴基斯坦出口货物

非FMC监管航线规则

对于:

不属于上述适用市场范围的非FMC监管航线(Non-FMC Trades)

ONE将继续采用现行方式:

根据:

首程装船船舶的预计开航日期(Proforma Departure Date of the First Loading Vessel)

确定适用运价。

该日期将由ONE依据船舶公布的:

预计船期表(Published Proforma Schedule)

进行确认。


 

 

中国台湾、泰国始发货物特殊规则

对于中国台湾和泰国始发市场,ONE将采用特殊计算方式:

将依据:

母船(Mother Vessel)的开航日期

而不是:

前程运输船舶(Initial Pre-carriage Vessel)的开航日期

作为运价计算依据。


例如:

中国台湾基隆(Keelung)→鹿特丹(Rotterdam)

运输路径:

基隆 → 高雄 → 鹿特丹

运价日期将依据:

高雄港(Kaohsiung)母船开航日期

确定。


泰国曼谷(Bangkok)→鹿特丹(Rotterdam)

运输路径:

曼谷 → 林查班(Laem Chabang)→ 鹿特丹

运价日期将依据:

林查班港(Laem Chabang)母船开航日期

确定。


ONE表示,根据当地运营条件的不同,部分特殊地区可能仍适用其他例外规则。

 

该文章来源于海运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