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国海关新规落地!货物申报:进出口新增强制编码要求
两国海关新规落地!货物申报:进出口新增强制编码要求

近期,埃及与肯尼亚两国海关相继推出新的货物申报管理制度,分别针对出口及进口货物实施强制参考编码要求,并配套新增单证及审核流程。相关新规将于2026年7月至8月期间陆续生效,涉及进出口业务的企业需提前做好合规准备,以免影响货物订舱及通关效率。
埃及:出口货物须申领UCR唯一货运参考号
自2026年7月17日起,埃及依托国家单一窗口平台NAFEZA正式实施新的出口管理流程。所有经埃及港口出口的货物,均须申请并提供唯一货运参考号。该编码为19位数字串,由出口商通过NAFEZA平台在线申领,旨在强化对出口货物全流程的追踪管理。
根据新规要求,出口商须在提交订舱申请前先行取得UCR编码,并在订舱时准确填报,同时如实提交发货人信息,包括增值税号或税务识别号等资料。值得关注的是,订舱确认后,UCR编码及发货人信息将不得修改。如提交无效编码、占位符或错误信息,可能导致订舱被取消或确认延迟。埃及海关及承运人将通过专门渠道处理资料补充、信息核实及其他海关事务,企业需确保所提交信息的准确性与一致性。
肯尼亚:集装箱进口全面实施ACD预申报制度
肯尼亚税务局宣布,自2026年8月3日起,正式启用ACD预申报平台,适用范围覆盖所有运往肯尼亚港口的集装箱进口货物。
根据新规,出口商或其授权代理须在货物启运前,通过KRA ACD平台申请并取得ACD参考编码,该编码将作为进口申报的关键凭证,须准确标注于提单之上。
未取得有效编码或提单未正确显示的货物,将不符合肯尼亚进口监管要求,可能面临装运受阻及清关延误等风险。
相关企业须提前做好合规准备
随着两项新规的相继实施,涉及埃及出口及肯尼亚集装箱进口业务的企业,须在原有报关流程基础上,提前完成相应参考编码的申请,并备齐配套单证,以满足目的地海关的最新监管要求。
对于货代、承运人及进出口企业而言,应及时掌握新规实施细则,合理安排订舱及报关时间,确保货物顺利出运和通关,避免因资料不完整或编码错误导致运输延误及额外成本。

该文章来源于船务资讯基于海运网公开信息整理、编译及优化而成

